云浮市公安局城区智慧城市感知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时间:2021/9/18    点击:

                                                                                        云浮市公安局城区智慧城市感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浮市公安局城区智慧城市感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301-2021-01332

项目编号:445301-2021-01332

项目名称:云浮市公安局城区智慧城市感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913,53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云浮市公安局城区智慧城市感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913,533.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城区智慧城市感知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4,913,533.00 24,913,53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天内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进入试运行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因疫情影响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应提供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在招标人处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重大违规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浮市公安局城区智慧城市感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浮市公安局城区智慧城市感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壹级资格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及广东省技防办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2)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壹级资格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及广东省技防办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云浮市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云浮市金丰路1号

联系方式:0766-813019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联系方式:0766-839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罗伟珍

电  话:0766-8399988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叶伙群

电  话:0766-8130192

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