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办事处金山路污水管网修缮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金山路污水管网修缮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302-2021-00087
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办事处金山路污水管网修缮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66,897.8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山路污水管网修缮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766,897.8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66,897.86 | 2,766,897.8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合同包1(金山路污水管网修缮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山路污水管网修缮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1.3. 提供2020年6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内容附下: ①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②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以响应供应商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操作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注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星岩四路32号
联系方式:0766-8790922 黄先生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联系方式:0766-839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秀祯
电 话:0766-8399988
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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