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第五批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时间:2023/3/31    点击:

                                                                                 云浮市第五批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云浮市第五批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编号:NY2022YC00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NY2022YC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云浮市第五批地质灾害专业监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66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2  监管部门: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5.3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5.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因疫情影响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应提供省级或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在招标人处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重大违规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 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以投标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  4 月 3 日至2023年  4 月 10 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 4 月  13 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13 日15:00(北京时间)

3. 开标时间:2023年  4 月 13 日15:00(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联系人:李先生

3.联系人电话:0766-8936660

4.采购人地址:云浮市世纪大道中土地交易中心大楼

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399988  

                                                                                       


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 31 日